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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和基数
2010年7月3日  作者:  劳维集团(东莞劳动争议网) 劳动合同法  发布人:谢福寿律师  出处:  本文已被浏览 87 次  


   根据《关于东莞市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从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工伤和医疗按以下调整缴费:




2009社保年度各险种的缴费基数范围
市属
险种
下限
平均工资
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
920
2759
8277
地方养老保险
920
2759
8277
失业保险
2130
3550
3550
工伤保险
2130
3550
10650
医疗保险
综合(金卡)
2130
3550
10650
住院(银卡)
1200(在市属单位参加银卡的职工)
3550(在市属单位参加银卡的子女)
 
镇属
险种
下限
平均工资
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
920
2759
8277
地方养老保险
920
2759
8277
失业保险
920
1200
1200
工伤保险
920
1200
3600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1200


 发布人:谢福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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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所属分类:  东莞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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