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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广东医保实现省内自由行 补助提高
2010年4月8日 劳维集团(东莞劳动争议网) 劳动合同法  出处:中国劳动争议网
    本报讯 (记者朱丰俊 通讯员粤仁宣)今年7月1日起,广东医保关系将实现异地无障碍转移接续,并在广州、深圳、珠海、韶关、中山等5市开展社保卡“一卡通”跨市就医试点。记者从昨日的全省医保会议上获悉,今年各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珠三角地区(不含惠州市、肇庆市和江门市的恩平、开平、台山)达到200元以上。

    职工医保实际报销水平超七成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广州召开2010年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据了解,去年,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快速增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68万人,参保率接近90%,同比增长28.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586万人,同比增幅56.9%。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有较大提高,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88%,实际报销水平超过72%,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63%,实际报销水平超过55%。

    目前,广东已有17个市出台并实施了门诊统筹,10个市探索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1个市的职工医保和17个市的居民医保实现了市级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也将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实现了城镇全体居民的生育保障一体化。

    年内全省实现普通门诊纳入报销

    省人社厅表示,今年将加快实现全民医保。全省要全面实施门诊统筹,惠及所有参保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障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10年-2015年)》,旨在加快推进城乡和区域医保一体化的建设,打破城乡分割,逐步构建统一管理、可转换衔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下半年,广东将启用新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试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制度,对因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所减少的合理收入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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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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